前言

首先我非常非常非常,感谢猴儿能为我带来这样的直播体验。

说来惭愧,因为种种原因我是一个暂时还没主机的玩家。


所以我很感谢猴儿能通过直播分享了这一个如此壮阔的游戏世界,一段多么美妙的西部人生。


今晚亚瑟离去,说实在的我很难过,中间也留下了眼泪。


之后总觉得不能释怀,所以想写点儿什么,聊以自慰。


挺长,各位感兴趣再看。


当然,我写的是那个大伙儿都认识的亚瑟摩根,那个寅子创造出的亚瑟摩根。


一、


二十年多前,年轻的何西亚以及德奇·范德林在西部的马背上意气风发。直至一天他们遇见了一名十五六岁的少年郎。


他叫亚瑟·摩根。母亲早早病去,他看着自己的父亲迈向死亡,自己还恨他死的不够早。


从此,三人相依为命,而命运也就算拍下了手中的醒木。


何西亚和德奇教给了亚瑟许多。不仅有读书认字,开枪骑马这些保命的法子,还有两位亦师亦父的人生智慧。


而后踏梦醉酒数十年。终于,一代荒野大镖客,如约而至。

二、

“杀该杀的人,救该救的人,喂该喂的人。”


第一个人,亚瑟遇见的很快。那天他回到家中,饥肠辘辘的身子渴望家庭的温暖,可年轻的妻儿却早已入了黄土。和他相似的亡命徒在这片土地上从不少见,他们烧杀掳掠无恶不作。从那以后年轻的亚瑟就明白了浪荡江湖的一片荒唐。也许不仅仅是要对那些可憎的小人冷酷无情,还应该为了保护自己深爱的人,对她敬而远之。


这第一个人便是敌人和恶徒。


第二个人,亚瑟遇见的也不算晚。1877年的抢劫案,他们三人第一次抢劫了银行。一共5000美金,然后他们把钱分给了穷人和孤儿。也许就是这次的犯罪让亚瑟明白,在德奇和何西亚心中,罗宾汉才是他们的想成为的样子,盗亦有道才是他们梦中的西部。


这第二个人就是弱者和百姓。


第三个人,则伴随了亚瑟的一生。他们弹琴喝酒,喝酒吃肉好不快活。每人得到的钱都要有营地的一份。家人和兄弟,这是亚瑟为数不多可以插科打诨安睡一夜的地方。

二十年间,这个散漫又团结的家庭逐渐壮大,他们像狼群一般彼此依靠互相取暖。


二十年后,三十五岁的亚瑟,随着队伍向着从未去过的东方远行。他坐在马车上气定神闲,他身旁就是充满智慧的何西亚,前面就是像自己父亲一样值得信任的德奇。他有得力兄弟——约翰,蓝尼,比尔,哈维尔,查尔斯。


哪怕尚恩还在黑水镇,他也知道很快德奇就会让大家团聚。哪怕弥迦疯疯癫癫刚刚入伙,他也相信这是个可以以命相依的好兄弟。


他从不害怕,也不会害怕。


他可是德奇·范德林帮名副其实的二当家。整个西部有无数赏金猎人想要他的项上人头换一辈子的荣华富贵,有无数政府官员想要他的脖子被绞绳勒断从此一劳永逸,有无数嗜血的资本家担心自己压榨出的财富被他归还给人民。


这短短二十年,正是他鲜衣怒马少年时,肃杀的狂风吹过赤红的土地,又怎比他胯下一匹良驹来的痛快及时?


他是在刀刃上走过的这二十年,他见惯了大世面。他没想过害怕两个字。


一切就好像斯旺森牧师嘴里的酒话一样,美好到只差一点真实。



三、

可是,我们都知道。不像那个离开雪山时途径河流掉落的马车轮子,历史的车轮随着时间的洪荒早就悄然而至。1899年,枪手和法外之徒的时代已然走到尽头。

这个写在故事最前头的话,恐怕正缓缓应验。


德齐说,我们将干一票大的,史无前例的大,然后裹挟一票巨款,从此消失在世人的眼里,像家人一样快乐的度过一辈子。


当初第一次在屏幕前听到这些的时候,我心怀期待。满脑子都希望这群像书中一样的大侠们能坐在家门口的长椅上,喝着啤酒望看夕阳,吹着以前的牛逼。


四、

随着主线来到了第四章繁华的圣丹尼,我想所有人都明白,终章的乐曲已经定下了悲伤的基调,挽歌的前奏已经缓缓奏响。

我们和寅子也变得像发狂的德奇一样。好像预感到了什么,拼命的想改变些什么,想不辞辛苦做些什么来挽救这一切。然后又像德奇一样一次又一次的无能为力,一次又一次的想还有机会的。


我们不愿意承认故事的最后,我们心中的英雄会如此凄惨。一如德奇·范德林不会承认属于他们的时代即将落幕。


其实,那个策马奔腾的年代已经远去了,文明社会的步伐正昂着头迈进西部。


回首望去,那些曾经戴着牛仔帽潇洒一方的少年郎依旧鄙夷着法律,用自己内心的热血匡扶着世间的正义。


这也许就是牛仔精神。


不依赖墨守成规的法律,靠着自己朴素的价值观判断是非。那些老老实实遵循他人定下规矩的是值得同情的蠢货。至于那些打着合法的旗号就以为自己是英雄的恶人,则会被他们赏以一颗利落的子弹。


正所谓“侠以武犯禁”,我想这就是我们为什么,会为一个少有接触过的文化而动容的原因。


因为这分明就和我们儿时书中写的一样!


谁说,西方不曾有武侠?


可牛仔们试图用自己的力量改变整个西部的愿望被象征着未来的火车彻底碾碎了。


在时代的浪潮面前,也许他们真的什么都做不了。


那些一人一马一枪,独断善恶替天行道的日子早就变成了回忆和传说。那些小说作者口中曾名镇一方,亚瑟循着老照片找寻的身影也已渐渐泛黄不再清晰。


只剩下了那个1876年在卢西洞窟一战成名的神枪手——吉姆“小子”卡罗威。



而他,此刻正醉倒在梦乡中不愿醒来。那些过往的史诗从此绝口不提,也许只因梦中的江湖更为亲切。



五、

我喜欢亚瑟·摩根,我无比喜欢他。我相信寅子和观众们也一样喜欢他。当然,因为直播的关系我想我们喜欢的是同一个亚瑟·摩根。

也只有这样的亚瑟·摩根才能让人如此喜爱。


他也许对政府的法律嗤之以鼻可从未对真正的正义举起自己的左轮手枪。


他相信自己的眼睛不相信人们的闲言碎语。


他在酒馆宁酊大醉过,然后和欺负自己兄弟的人大打出手。


他在每个城市的牌桌上都闲庭信步,除了刚来的几次气急败坏而后他不曾输过。


他刀子扎手,眼花缭乱也没见他皱半点眉头。


他也许会干愚蠢的坏事,却比所有人都明白什么是道德什么是对错。


他从不用fuck这样肮脏的字眼,他也绝不会去那些明晃晃亮着红灯的房间。


他是个足以自傲的猎人,在山野里总能最快的找到猎物的踪迹,然后抗在肩头大肆炫耀。


他也从不会对他人许下轻率的诺言,而是更喜欢说“I’ll see what I can do.”(我会看看我能做些什么)


他曾劫掠过每一辆从耳边呼啸而过的火车,也施舍过每一个在他眼前出现的乞丐。


他对自己曾经的挚爱更是一如既往,哪怕明知不会有结果也宁愿当一个傻瓜。


他在每一座小镇都有帮助过的怪人朋友,在每一个野外遇险的人眼中他都是奇迹。


可能,也有那么一点像寅子。


更重要的是,他曾步入雪山驯服了一匹洁白的阿拉伯马。


从此一骑冬梅,驰骋西部,浪荡江湖,好不快活。

我们以为这便是亚瑟了。他天不怕地不怕,恰如寅子口中戏称的“西部呼保义”。就像亚瑟自己口中说的那样“我们不是什么好人,不过我们和他们不一样。”


可最后亚瑟在车站的长椅上看着修女踌躇许久,终于还是说出了那句话。


“我怕了。”

这是多么让我们心碎难过的一句话啊。


他何时怕过呀!他可是我们心中的大英雄,亚瑟·摩根啊!


可是他真的怕了。布满血丝的眼睛让瞳孔忧郁的绿色看起来更让人心疼,苍白的脸庞满是风霜的痕迹。那些德奇眼中的完美计划让亚瑟已经开始不敢再想下次的行动,那一个个熟悉的身影或是倒在自己面前或是踏上了离开的车辆。那些咳至鲜血的早晨给死神留下路标让它款款而至。


他当然怕了。纵使这双枪在手,也怕家人分崩离析,也怕白白度过这仓猝的一生。


他怎么能不怕呢?我们忘了,他只是个35岁就知自己要早早离去的男人罢了。


其实,我们也怕的。


我们不怕他命中注定的死亡,我们只怕他死不得其所。死的憋屈。

Last modification:November 16, 2018
如果觉得我的文章对你有用,请随意赞赏